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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中秋及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

撰写时间:2008-09-04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各镇区环保分局、各科室、分局、站、所、学会:

2008年中秋、国庆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行为,进一步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市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就两节期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申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加强中秋、国庆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结合纪律教育月活动的学习安排,针对节日期间容易出现的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法纪观念,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拒腐防变的自觉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早打招呼、早敲警钟,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过一个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

二、发扬优良作风,坚决制止各种不正之风和奢侈浪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认真落实《中山市环保局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有关规定,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倡导文明、健康新风尚。节日期间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不准以任何借口和理由接受企业单位的宴请和馈赠;不准收受企业单位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对未能拒收的馈赠,必须按规定及时登记上交;不准在中秋节前一个星期不能下企业执法。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借机敛财。坚决反对各种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支持此类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奖金、津贴、补贴和实物。

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部门要切实安排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加强对节日期间环境安全的监管力度,努力消除各种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环保重点问题上,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环保新形象。扎实稳妥地做好稳定工作,认真处理群众来信来访,有效化解矛盾,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自觉抵制各种不良风气。财务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格财政纪律,加强财务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明察暗访、受理举报等多种形式,搞好中秋、国庆期间的监督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规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查处,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对因思想不重视、措施不得力、工作不到位而导致节日期间发生严重问题的部门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把反腐倡廉工作落到实处。

 

 

 

中山市环保局纪检组

二○○八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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