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环函[2005]111号
珠江三角洲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方案所确定的任务及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将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进行分解和细化,并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实施方案
二○○五年二月三日
使用帮助 | 站点导航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石歧中山三路政府第二办公区26楼
邮箱:zsepb@zsepb.gov.cn 技术支持:中山市网政软件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粤ICP备05140630号 总计访问量:17114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