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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的通知
各镇区环保分局、科(室)、监察分局、站、所,学会:
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基本结束,经市委实践办同意,我局定于2009年9月21日(星期一)上午召开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9年9月21日上午10:45报到,11:00准时开会。
二、会议地点
中山市环境监测站7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市环保局全体党员;
2、副科级以上非党员干部;
3、各镇区分局长(或主管全面工作副局长)。
四、其它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好工作,确保参加人员依时出席,一般情况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需于9月21日上午上班前报主管领导批准的请假条到局办公室请假。
中山市环保局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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