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好正式排污许可证试点工作
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制约环保发展突出问题
一直以来,我区普遍存在已向企业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但该项目却没有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随着经济快速发展、企业自身环保素质的提高,部分规模以上企业希望完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申请正式排污证;另外,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居民住宅逐渐向工业区靠近,饮食娱乐业类项目数量逐年增多以及广大群众环保意识不断增强,位于敏感区域的原有项目与群众的矛盾逐步显现。由此可见,排污许可证的发放与管理问题,已成为我分局在实现环境服务经济发展、贯彻“执政为民”理念、提升工作效能等方面的主要制约因素。
我分局作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正式排污许可证发放的首批试点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始终贯彻科学发展理念,坚持立足实际、统筹兼顾,创新工作思路,积极探索适合东区实际情况的制度和工作方法,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既做到简化工作程序、方便企业办事、服务好每个企业,同时又能妥善解决历史遗留的问题,特别是有关民生的环保问题,提高全区的环境质量,使我区环保工作实现从单纯监管转变为监管与为基层、为经济、为群众服务相结合。
一年多以来,我分局理顺了我区大部分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排污许可证管理体系:完善了一批达到竣工验收条件的企业环保手续;指导和帮助整改了一批存在不正常使用或未配套治理措施、擅自改变工艺、增加生产设备等各种违法行为的企业;协助了一批原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企业向市环保局污控科办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据统计,共发放了《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614个。
通过试点工作,我分局加强了辖区的排污管理,查找出了项目管理的薄弱环节,整改了一批原有的历史遗留项目,及时化解了敏感区域的环境污染纠纷的苗头和隐患,提高了辖区的环境质量,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和环境的统一、协调、可持续发展。
——东区环保分局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