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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第24期)
撰写时间: 2009-08-24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中山市环保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

争创“三个一流”行政机关活动

 

 

 

第24期

                              

       中山市环保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                     2009年8月24日

 

市环保局“五个立足”抓整改革 推动环保事业上台阶

 

过去的大半年,市环保局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环保工作取得新的突破,污染减排考核总分97.5分,位列全省第一,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97.3分,被评为优秀等次,硕果累累。但市环保局不止步于既得成果,在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阶段坚持“五个立足”,通过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狠抓整改落实,推动我市环保事业再上新台阶。

一是立足思想触动抓整改。我局围绕“切实转变作风,推动科学发展”这一主题,通过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15场,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6场,广泛征集到了市直有关单位、镇区环保分局、镇区人大代表、重点污染企业、环保义务监督员对我局在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推动工作作风转变、维护企业和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37条,并要求相关责任部门逐条整改,跟踪落实情况,整改情况良好。在整改落实阶段,我局根据制约环保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认真制定了整改落实措施21条,明确了整改落实项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并通过召开专门会议、印发文件等形式向广大党员、群众公布,做出限时整改承诺。全局各部门把边查边改贯穿始终,对班子和个人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整改方向,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的解决。截止8月底,已整改落实6项,另外15项需长抓不懈或建立长效机制问题,已向群众说明情况或正在解决当中。

二是立足领导带动抓整改。我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过程中,坚持领导班子成员“五个一”联系基层办实事工作机制,即在全市24个镇(区),局领导分片负责的部分镇(区)召开党委、政府环保工作座谈会,组织一次镇(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镇区商会、私协代表参加的环保工作通报会,联系一批国控或省控重点污染企业,解决一批群众投诉反映的热点、难点污染案件,帮助一批特困户和特困学生。多个月来,市环保局班子领导率领全局工作人员,先后召开座谈会5场、通报会23场、联系重点企业19家、跟踪解决热点、难点污染案件52宗、帮助特困家庭和特困学生120人次,通过面对面的交流、实对实的解决、一对一的帮扶,努力架起沟通的桥梁,做好服务与监管工作,送上“环保人”的关怀,切实解决了一个个实际问题,赢得了群众的赞誉,推动了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是立足部门联合行动抓整改。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我局结合实际工作,采取部门联席会议、部门联动的方式,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实行部门联动抓整改。作为我市人大“一号”议案的牵头部门,我局抓好“一号”议案的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先后多次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商讨议案办理情况,联合多个部门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落实领导责任,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做好污水收集管网规划修编,着手研究制订中山市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报建、综合验收实施雨污分流的规范文件,进一步巩固减排成果。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我局加强部门联合行动全面开展环保专项行动,上半年,我市环保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14161人次,检查企业6503间次,各部门联合检查3次,初审环境违法案件133宗,处罚金额464.06万元,集中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环境问题。

四是立足“三个一流”创建抓整改。根据我局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安排,我局始终坚持学习实践活动与“三个一流”(一流的服务态度,一流的执法监管,一流的工作效率)创建活动有机结合,以“三个转变”为目标有效推动工作作风的转变。先后两次在工作实践中实现行政提速,全市环保系统在原环保议事规则规定审批时限的基础上,进一步缩短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时限,对登记表类项目审批时限由7日缩减为5日,报告表类项目审批时限由30日缩减为7日,报告书类项目审批时限由60日缩减为30日。结合环保工作的新情况、新要求,我局对符合产业发展要求、满足环保准入条件的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在立项、选址、审批、建设等环节提前介入,主动服务。

五是立足制度创新抓整改。学习实践活动期间,我局以构筑环保长效机制为重点,优化提升工作效能,按照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雷彪同志到我局调研时的建议,着手组建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市直有关部门参与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委员会,研究、审定和协调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此外,我局加快政务公开步伐,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议事决策制度,逐步健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专家咨询、社会公示与听证、决策评估等制度,建立了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排污许可证发放及危险废物转移审批、环境监察违纪、环境监测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有效地规范了我局内部管理和监督工作。

科学发展重在实践,市环保局始终坚持“五个立足”,突出实践特色,深入基层,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出发点,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各项工作,努力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献礼!

 

 

 

       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局党委成员

       发:各镇区环保分局、科(室)、监察分局、站、所、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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