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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为了解各地前一阶段普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推进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我局决定于2007年12月24日至2008年1月25日对各市进行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1、普查机构成立、专职人员配备情况; 2、经费落实情况; 3、是否制定普查方案; 4、2007年污染源普查监测情况;
5、普查宣传开展情况; 6、普查员、普查指导员的选聘与培训情况; 7、清查进展情况; 8、总体的进度安排情况; 9、辐射污染源普查工作进展情况。
二、检查方式 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与抽查县区的方式相结合。检查组将听取各市环保局分管局长汇报污染源普查进展情况,查阅相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每个地级市抽取1~2个县(区)进行检查。
三、检查人员安排
第一组 组 长:王子葵(省环保局副局长、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田 钢(省环保局核管处处长)林 文(省环保局财务规划处副处长、省普查办技术组组长)
成 员:省普查办、省核管处有关人员。
第二组 组 长:李子森(省环保局总工程师、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副组长:吴洪杰(省环保局环境监察总队总队长、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邓继勇(省环保局核管处副处长、省普查办技术组副组长) 成 员:省普查办、省核管处有关人员。
四、其他 请你们认真准备好相关材料。检查组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