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镇在1992年成立了南朗镇环境保护管理所,于2007年机构改革,升格为中山市环境保护局南朗分局,经过十多年的建设和发展,分局现有工作人员8人,办公场地200平方米。分局内设三室一窗口,分别为综合室、污染源控制室、建设项目管理室、办事窗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环保法律法规,负责本辖区内环境保护的宣传工作。
(二)负责对本辖区污染源监督监察、排污许可证的发放、年审和换证,受理环境污染纠纷、投诉,并作出处理,对环境污染事故进行现场调查及处理等工作。
(三)制定本辖区环境保护与生态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环境质量状况的调查和评价;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生态示范村镇、绿色学校等创建工作。
(四)按市环保局授予的环境管理权限,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现场执法监理、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征收排污费等环境管理工作。
(五)负责辖区内申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工作。
(六)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地址:中山市南朗镇体育路6号城建大楼二楼
联系电话∕传真:85217718